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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业务须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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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业务须知一、所需材料: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(企业) 单位成立批示文件复印件一份(机关、事业单位)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(机关、事业单位) 2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、社保登记证或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、劳动用工备案(新签、续订)人员名册复印件一份(企业) 落编通知单复印件一份(机关、事业单位) 5、本月工资表 6、高额保险缴费确认书(市民服务中心二楼68号窗口领取) 7、《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》(一式2份),《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花名册》(一式2份),填写完毕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。 二、办理时间:每月1-15日 三、办理地址:市民服务中心二楼65、66号窗口 四、办公电话:0417-61981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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